俗話說得好:哭窮人人都會,巧妙各有不同,各位看官請看:

去年的自由時報電子新聞網:
楊天發曾經說過,經營牛隊歷年來已經虧損十多億,最壞的結果也不過是再虧五億(當初興農買下球隊的金額)

球迷反應:
沒錢就收一收不要玩啦!
職棒就是要花錢啊!
給大企業接手算了!
讓有心的人來經營啊!


今年的聯合新聞網:
熊隊預估,經營三年至今總虧損已達四億六千萬元,才換得本季連三座冠軍入袋。不過劉保佑也說若立法院可以通過『租稅獎勵』等相關法案, La new願意讓位給大企業。

球迷反應:
劉老板真辛苦啊!
這麼有心的老板一定要支持他下去啊!
聯盟要檢討啊!

結論一:
這就是公關功力的差別,一樣是告訴大家自己賠了多少錢,偏偏牛就變成死要錢的老番癲,熊卻是有心無力的大善人。

結論二:
劉保佑的5億就是錢,楊天發的10億就是活該。

結論三:
這雙重標準還真他媽的公平。


P.S.

政府為什麼要幫忙職棒?

誰說政府應該支持輔助職棒?

職棒是商業行為,各人憑本事賺錢,賠不起就關門倒店,關政府什麼事?

誰規定臺灣就一定該有職業棒球?

就算有一天變成『超級棒球聯賽』,那也是中華大聯盟咎由自取。

政府該輔助的是少棒、青少棒、青棒、成棒,不是職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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